1.所有农村(含县镇)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可申请国家免学费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。
2.家庭经济困难的一、二、三年级中职学生和一、二、三年级高职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,中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~3500元,高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~5000元。
3.对于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,可申报国家奖学金,中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,高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。
4.对于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高职学生,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,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。
5.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县(市、区)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贷款标准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。